|
转发《关于市公共资源管委办征聘及续聘建设工程评标专家(含资深评标专家)的通知》 |
来源:
浏览:3254 2013-2-21 |
|
各县(市、区)住建局(市政园林局)、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平阳县城管办,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温州市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进一步扩充和完善温州市建设工程评标专家库,确保评标工作的客观和公正,根据《浙江省综合性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浙江省建设工程评标专家管理暂行办法》、《温州市招标投标评标专家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公开征聘建设工程评标专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聘专业及类别 (一)本次征聘的建设工程评标专家(以下简称“评标专家”),是指从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评标活动的技术、经济专业人员。 (二)本次征聘的评标专家包括浙江省综合性评标专家、浙江省建设工程评标专家和温州市资深评标专家三个类别,各申报人可以自行选择申报其中的一个或同时申报几个类别。 (三)浙江省综合性评标专家是指由浙江省发展和改革行政部门负责建立,在全省范围内使用(以下简称“省库”)的评标专家;浙江省建设工程评标专家是指由浙江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建立,在全市范围内使用(以下简称“市库”)的评标专家;温州市资深评标专家是指按照本通知的条件申报并取得资深评标专家资格,应相关单位要求为大型工程项目和技术复杂工程项目提供评标服务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征聘范围 (一)温州市各单位所属专业技术人员符合评标专家申报条件,均可申报。 (二)市库评标专家无论是否聘期届满,均须按照本通知要求重新申报,经审核通过后办理续聘手续。 (三)申报省库评标专家资格的,如已确认入省库的,则无需重新申报。 (四)现有评标专家因违规违纪、超龄等原因暂停或禁用的评标专家不得申报。 三、申报条件 (一)建设工程评标专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廉洁自律,作风正派,秉公办事,热心为评标工作服务;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严谨的工作作风,遵守招标投标工作纪律,服从管理,自觉接受监督; 3、从事相关专业领域工作满八年并具有高级职称或取得中级职称满五年或取得中级职称并具有监理工程师、结构工程师、建筑师、造价工程师等执业资格; 4、年龄在65周岁以下(两院院士、享受政府特殊津贴和本行业知名专家,可不受年龄限制),健康状况良好,熟悉工程建设方面的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和标准,熟练掌握工程技术、经济及管理方面的理论知识,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能够胜任评标工作; 5、没有经济及其它犯罪史或被取消评标资格史。 (二)资深评标专家 能够认真、公正、诚实,廉洁地履行评标职责,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具有教授级高级职称的专业工程技术人员; 2、两院院士、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 3、主持制定或起草国家、省、市有关部门发布执行的法律、法规、规章、范本、规范性文件和工程技术规范的; 4、从事建设工程相关专业工作15年以上,并具有高级职称和取得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造价师等建设类执业注册资格的,且有重大工程或技术特别复杂工程建设及管理经历的。 四、申报方式与程序 (一)申报市库的填写《浙江省建设工程评标专家申请表》(附件1,市住建委网站www.wzcb.gov.cn或温州市招标投标网www.wzzbtb.com下载)。 (二)申报省库的登录《浙江省综合评标专家库系统》(http://60.191.97.92)进行用户注册,注册成功后按要求填写个人相关信息,填写完毕后保存并打印《浙江省评标专家申请表》。 (三)申报时间:自通知之日起至2013年2月28日止 (四)申报地点:温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理处。(温州市飞霞南路896号建设大厦13楼) (五)申报材料: 1、市库或省库《申请表》(各一式两份); 2、身份证、学历证书、职称证书、执业资格及注册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2份(原件核对后退回,复印件存档),1寸彩色免冠照片两张(背面写上姓名和工作单位); 3、上报的《申请表》必须同时发送电子版至wzztb503@163.com,纸质申请表必须与电子版本一致; 4、申报资深专家的需提供符合申报条件的证明材料。 五、其他有关事项 (一)申报人员由市住建委和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联合审查后报上级主管部门,未申报市库(无论是否聘期届满)或审查不通过的人员,将不纳入市库统一管理和抽取。 (二)咨询电话:申报市库评标专家库 0577-88828711 申报省库评标专家库 0577-88151559
附1_浙江省建设工程评标专家申报表.doc
附2_评标专家库构架及专业划分.doc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