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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三景区详细规划初审通过
来源: 浏览:2531 2008-12-3


    11月28日,我县组织召开《天顶湖景区详细规划》、《岩门大峡谷景区详细规划》和《飞云湖旅游景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初审会。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徐世征、县政府副县长李建业、县政协副主席林乐融等县领导,有关乡镇、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温州市环保局、温州市珊溪水利枢纽管理局、港航局文泰分局、温州海事局珊溪办事处等单位应邀派员参加会议并提出意见和建议。会议原则上通过了上述三个规划。
    据悉,为正确处理风景名胜资源保护与旅游开发之间的关系,充分发挥规划的先导作用,进一步推进生态旅游县进程,县风景旅游局于今年年初委托江西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编制了上述三个景区详细规划。天顶湖、岩门大峡谷、飞云湖三景区是百丈漈·飞云湖风景名胜区十大景区中的三个。天顶湖景区规划面积3.54平方公里,以水库为景观主体,将按照天顶静界的主题立意,着力建设一个以天顶湖旅游接待中心为依托、以百丈漈游客中心为承接的静态休闲、夜间娱乐型景区。飞云湖景区将按照浙南旅游天堂的目标,以飞云湖的湖光山色为基础,抓住旅游市场需求,建设成为温州市的精品旅游区,真正发挥景区温州水缸,人间瑶池的功能。岩门大峡谷景区2003年曾进行了初步开发,由于气象灾害,设施受到严重破坏,使得景区建设暂停。此次景区规划面积13.74平方公里,将按照华东第一峡的主题立意,全方位展示华东最大峡谷的风采,充分体现其原始生态之野趣,户外运动之挑战以及峡谷风光之优美。
初审会上,规划编制单位首先介绍了三个景区详细规划的编制情况。与会人员对三个景区详规进行了细致和深入的讨论,并从规划的衔接、规范的范畴、规划的布局、规划的项目等方面提出了一些认真而详实的修改意见和建议。会议认为,三个景区详细规划符合《风景名胜区条例》等法律法规精神,遵循《百丈漈·飞云湖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的要求,原则上通过初审。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徐世征要求,规划编制单位要根据初审会意见稿,在规划修编工作中要坚持以人为本,具备前瞻性、超前性、创造性;县风景旅游部门要积极督导详规的编制,加快详规的报批,适时精心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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