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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出台农村公路养护与管理办法 |
来源:
浏览:2549 2008-11-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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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农村公路养护与管理,保护农村公路路产路权,保障农村公路完好畅通,促进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县政府结合我县农村公路实际日前专门出台了《文成县农村公路养护与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就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职责、养护资金的筹集与使用、路政管理、检查与考核等问题做了明确规定,为我县农村公路可持续发展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该《办法》将于2008年11月1日起正式实施。 《办法》一是明确了农村公路养护与管理实行以县、乡(镇)两级管养为主,村级组织配合的体制,县交通主管部门主管本县农村公路养护与管理工作,县公路管理机构具体负责实施,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辖区村道的养护工作。其中,县、乡道由县公路管理机构实行专业养护,村道管理由乡(镇)人民政府负责。二是明确了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由上级补助的农村公路养护资金、县农村公路养护专项资金和乡(镇)、村自筹资金等组成,县财政应将农村公路养护资金列入年度财政预算。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截留、挤占、平调和挪用农村公路养护资金。三是明确了农村公路占用和挖掘、公路用地控制、超限运输车辆管理等路政管理范围。四是明确了农村公路养护工作实行目标责任制管理,由县交通部门建立检查考核工作机制。这是县人民政府首次将农村公路养护工作列入对乡(镇)人民政府的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内容。另据统计,截至2007年底,我县农村公路里程已达1812公里,占全县公路总里程的9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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