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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温州市公路水运工程评标专家库的通知
来源: 浏览:2273 2013-7-8


各有关单位:
    一、申报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能依法办事,维护国家利益和招投标双方的合法权益的;
(二)熟悉国家、交通部和省交通运输厅有关公路水运工程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
(三)从事公路水运行业相关专业领域工作且满8年,具有高级职称(高级职业技能资格)或同等专业水平的;
(四)年龄不超过65周岁,身体健康状况能够胜任评标工作的;
(五)未曾受到刑事处罚或行政处罚的;
二、补充说明
(一)同等专业水平是指符合下列条件之一:A、具有中级职称(中级职业技能资格),并取得国家执业资格;B、具有中级职称(中级职业技能资格),并满五年。
(二)监理单位的人员一般不参与公路水运工程监理评标。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资格审查委员会和评标委员会成员:
(一)投标人的工作人员或退休人员;
(二)投标人主要负责人和具体负责人的近亲属;
(三)负责招标项目监督管理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
(四)其他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评标活动公正性的人员。
四、申报方式与程序
(一)温州市除施工企业以外的各单位所属专业技术人员符合评标专家申报条件,均可申报,并填写《公路水运工程评标专家申报表》(详见附件1,专业划分详见附件2)。
(二)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负责汇总和初审本辖区内的公路水运评标专家申报材料;市港航局负责汇总和初审市级水运工程评标专家申报材料;各管委会和市级部门将本单位的公路工程专家申报材料和汇总表直接报送至市交通运输局行政审批与建设处审核。
(三)申报时间:各申报人要在7月20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各初审单位;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和市港航局要在7月30日前完成初审工作,并将通过初审的专家申报材料和汇总表及电子版报送市交通运输局行政审批与建设处。
(四)申报材料
1.公路水运工程评标专家申报表,经申报人所在单位同意并加盖公章;
     2.身份证、学历证书、职称证书、执业资格及注册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2份(原件核对后退回,复印件存档),1寸彩色免冠照片两张(背面写上姓名和工作单位);
    3.上报的《申报表》必须同时发送电子版至初审部门,纸质申报表必须与电子版本一致;
    (五)联系人:张婷婷,电话:0577-88860375(传真),邮箱:wzjt3303@163.com。
 
附件:1.温州市公路水运工程评标专家申报表
2.专业分类表
          3.通过初审的人员名单汇总表
                        
 
     
温州市交通运输局
温州市行政审批管理办公室
             (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3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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