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政府采购应该得到普及和执行
政府实施绿色采购有助于保护环境和节约资源,促进绿色产业市场形成,推动绿色生产和消费等宏观效应,实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借鉴国外成功经验,根据我国现实特点,制定出切实可行的绿色采购法规和措施,对于落实科学发展观、资源节约、构建环境友好型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政府实施绿色采购有助于保护环境和节约资源,促进绿色产业市场形成,推动绿色生产和消费等宏观效应,实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借鉴国外成功经验,根据我国现实特点,制定出切实可行的绿色采购法规和措施,对于落实科学发展观、资源节约、构建环境友好型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2006年10月24日,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发布了《关于实施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这是我国推进构建环境友好型社会的一个十分重要的制度与政策上的突破,它规定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用财政性资金进行采购的,要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对未按要求采购的,有关部门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财政部门视情况可以拒付采购资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于2007年1月1日起在中央和省级(含计划单列市)预算单位实行,2008年1月1日起全面实行。这一政策的实施标志着我国政府采购真正步入“春天”,绿色政府采购制度正式开始推行。
进入20世纪80年代以来,全球性的环境危机给人类的生存和发展带来了更加严重的威胁和挑战,引发世界各国政府和民间对环境保护的新一轮思考,重视消费环境,实行可持续消费的观念应运而生。2002年12月,在约翰内斯堡召开的全球可持续发展峰会号召“通过促进政府采购政策来鼓励环境友好产品开发”。目前很多国家都相继制定了政府绿色采购的计划,并开展了大量的实践活动,取得了显著的成效。欧盟相继出台了政府采购的有关指令,日本、韩国等国都针对绿色采购制定了专门的绿色采购法,通过绿色采购的强制性规定,绿色政府采购得到了很好的普及和有利的执行。
绿色政府采购的特点
绿色政府采购,是指政府购买和使用符合国家绿色认证标准的产品和服务的采购活动。由于“绿色”意味着环保、安全和有利于健康,政府绿色采购是政府在购买和消费过程中重视生态平衡和环境保护的体现。与传统的采购观念相比,绿色政府采购观念还具有强调人与自然和谐,着眼可持续发展,引导绿色生产、绿色消费的特点。把人类的需求纳入生态环境之中,接受生态环境的约束,在生产上变“粗放型”为“集约型”,在消费上变“资源浪费型”为“资源节约型”,引导人们改变不合理的消费行为和习惯,倡导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观念,营造良性的生产和消费氛围,以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我国开展绿色政府采购工作的重要意义
落实“十一五规划”的需要。当前,我国在经济发展快速增长的情况下,污染急剧加剧的趋势虽然得到了初步的遏制,但是环境形势依旧严峻。由于长期积累的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尚未根本改变,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中制定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中明确表示,“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是今后经济发展的一项重要任务。当前我国在推进可持续消费方面的工作还相对薄弱,而政府绿色采购因具有集中式消费、规模大和政府示范作用明显等特点,可以成为引导和推动可持续消费和绿色市场形成的重要手段。我们启动绿色政府采购,必将产生积极的经济意义和社会效应。
强化环保意识,实现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环保目标。实行绿色政府采购,明确了采购资金,规定了采购环保认证产品,列明了环境标志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的范围,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变购买习惯为制度强制,强化了采购人环保节能意识,改变消费观念,带动全社会环保节能消费。为做好节约能源,保护环境和人体健康,促进资源循环利用做了行为典范,具有示范效应,有助于实现全社会经济发展的环保目标。
推进国内企业环保技术的进步。国家以科学的发展观,构建节约型社会,促进资源的节约和环境保护。国内企业不很注重环保产品的开发,缺乏创新和进取精神,一些企业仍停留于高能耗产品的研发生产,无法满足日益增长的国内公共消费需求,也造成了我国经济发展中能耗过高等情况的发生。实行绿色政府采购制度,对环保企业和产品从法律法规上予以明确,从资金上政策上予以强有力的支持,促进企业加强环保产品的自主创新,推动其环保技术进步,为能源节约和环境保护作出积极的贡献。
顺应国际趋势,与国际要求接轨。实行绿色政府采购政策是国际上通行的做法。目前,许多国家已将该项政策作为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要措施。美国、丹麦、加拿大等国都制定相关法律,要求优先采购经过环境认证的产品,日本政府甚至实行了强制采购政策。我国实行绿色政府采购制度,也是与国际惯例接轨、促进国内企业发展、实现国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