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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率先采用公开挂牌竞价方式选择代建单位 |
来源:
浏览:3650 2006-8-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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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县政府投资的公建项目——凤溪花园职工住宅楼工程,在县招投标中心采用公开挂牌竞价的方式选择垫资代建单位。据悉,政府投资的公建项目建设采用公开挂牌竞价的方式选择垫资代建单位,在温州市尚属首例。 采用公开挂牌竞价的方式选择垫资代建单位方案的主要操作流程是:政府确定项目投资、建设计划—→公开挂牌竞价选择垫资代建单位(政府委托专业咨询机构编制垫资代建“最高限价”,再由每个投标人在“最高限价”内竞争报出各自单一绝对数值标示的竞标报价)—→代建单位以项目法人身份招标选择工程承包商、设备供应商,拨付工程进度资金,督导工程实施全过程—→政府组织项目验收合格后,按中标价格向代建单位回购项目。 政府投资的公建项目建设采用公开挂牌竞价的方式选择垫资代建单位的新做法,使政府由公共项目的直接“生产商”、“制造者”,成为公建项目和服务的“消费者”、“买单人”。这种方式同时带来一系列良性效应:一是能有效缓解政府筹资压力,充分发挥政府建设资金的先期乘数效应,是解决政府在大力推进城市化进程中建设资金不足的一剂良方;二是有效节约工程总投资,与政府直接进行建设管理带来的行政支出和管理成本相比较,可节约投资10%以上;三是适应政府行政管理职能转变的需要,使政府部门从繁琐的微观管理中解脱出来,腾出更多时间和精力用于宏观投资的政策研究,从而有效提高行政能力和执政水平;四是实现工程领域资源配置效率与公平兼顾。促进社会资本尤其是民营资本流向公共基础设施领域,实现社会资本在更大范围内的优化配置。从根本上杜绝施工单位为获取市场份额,盲目压低报价,恶性竞争的倾向,将资金实力、资信实力与施工实力三者有机结合,营造、保障公平有序、诚信竞争的建设市场环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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