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联合印发了《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合同示范本文》(GF-2005-0215)。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开展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业务,签订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合同时,应参照《示范文本》订立合同。该《示范文本》将从二OO五年十月一日起施行。
附件为《示范文本》。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合同示范本文.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