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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川农房改造安置区一期项目附属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来源: 浏览:2899 2016-4-25


  编号:JS2016048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龙川农房改造安置区一期项目附属工程 已由文发改基文发改基【2011】126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文成县大峃新农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工程为 龙川农房改造安置区一期项目附属工程。建设地点:文成县大峃镇。投资金额约730万。招标范围:景观、绿化、给水、排水、道路、照明等;具体内容以工程量清单、设计图纸、会审纪要等为准。本次招标商务标评审使用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工期:120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且担任本项目的负责人要求无在建项目。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在文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wczbtb.com上的建设项目交易的招标公告中于2016年4月25日至2016年5月16日开标截止前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及其他构成招标文件的资料。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元(含制作电子标书技术服务费100元),售后不退,在开标递交投标文件前必须以现金形式缴纳。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5月16日09时30分,地点为文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开标区(大峃镇西门街50号)。
5.2开标截止前向招标代理单位提供本工程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提供核对)及复印件、交易证原件、授权委托书、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必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参加开标会议,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注:参加投标人员(出入开标场地)应当是交易证件上的本人或出具投标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及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缴费起始-至今,缴纳期限不少于3个月)一致的人员。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营业执照复印件(仅供于递交标书时,核对人员身份,标文中另有要求应当另行提供)。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文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wczbtb.com)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浙江招标投标网(http://www.zjbid.cn)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文成县大峃新农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温州市建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先生                            联 系 人: 胡城航                    
电    话:13706616520                        电    话:13676404529 (684179)   
 
 
 
 
2016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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