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各投标人:
本补充通知是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和补充,并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若本补充通知与招标文件有相抵触之处,以本补充通知为准。
一、招标文件修改部分:
招标文件第10页
3.4.1 |
投标保证金 |
投标保证金金额:壹万元整;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现金。 |
修正为
3.4.1 |
投标保证金 |
投标保证金金额:壹万元整;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采用银行转账形式。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必须提供保证金收据原件及复印件,否则拒收投标文件。(汇款时需注明项目名称)
投标保证金汇入户名:文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2010 0001 8961 378 开户银行:文成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①电汇:确认资金到帐后凭银行汇款回单→到招投标中心结算窗口开具保证金发票(异地结算约3天到帐)(具体办理事项见附件须知) |
二、招标文件补充部分
建设工程项目投标保证金办理须知
各投标企业、单位:
(一)各投标单位要严格按照招标文件中关于投标保证金缴纳时间、金额、方式等规定,及时、准确地将投标保证金缴入文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账户。
保证金账户一:
户名:文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2010 0001 8961 378
开户银行:文成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各投标单位在缴纳保证金时应有一定的提前时间,以确保保证金能及时到账。
(一)投标单位凭交入投标保证金专户的银行进账单(外地参加投标的单位必须使用电汇)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室,由财务室认真审核确认到账后开具往来款收据并进行登记。
(二)投标单位投标保证金必须由投标单位设立的基本账户直接通过银行转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账户。缴纳投标保证金不得使用现金方式。
(三)投标单位凭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室所开具的往来款收据参加开标会,业务经办科室在开标之前对投标单位进行勾对。
投标保证金退付工作
(一) 一般退付保证金程序:
1、业务经办人在签署中标通知书(确认书)当天,汇总该项目未中标单位名单及应退付保证金数额,经科室长审核,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领导复核后,交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室统一办理。
2、未中标单位凭单位的收款收据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室开具的往来款收据复印件,到财务室办理退款手续。
3、中标单位凭单位的收款收据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具的往来款收据复印件以及其他需要的资料(如履约保证金、经相关主管部门备案的合同等)到业务承办科室申请退款。
4、业务承办人审核中标单位的上述资料后,打印中标单位名单及应退付保证金金额,经科室长审核,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领导复核后,交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室统一办理。
投标保证金不得以现金介入、不得通过投标单位的分支机构或第三者帐户转入,否则取消投标资格.
二、其他按原招标文件执行,开标时间不变。
特此说明
文成县公路管理局
浙江之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0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