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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产权出让招投标办事须知 |
来源:
浏览:4172 2008-7-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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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事项 ■产权出让 办事程序 ■ 申请登记→资料审查→科长审批→公开挂牌→接受报名→组织实施→鉴证报告→交易结束。 所需材料 ■领取《产权转让申请表》及《办事指南》(可从网上下载或窗口领取); ■提供《产权转让申请表》及其他附件。 附件: 营业执照及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具有国有资产处置权的机构和组织同意国有产权交易的批准文件; 国有产权交易法人委托书; 国有产权权属的证明文件; 具有执业资格的中介机构出具的有效的资产评估报告; 按规定需提供的其他文件、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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