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原招标文件中第一章招标公告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环境工程(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和水污染防治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与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采购、施工、运行能力。
现修改为:
3.1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环境工程(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和水污染防治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与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采购、施工、运行能力;
(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采购、施工、运行能力;
(3)以上(1)(2)具备一项资质要求即可。
2、本工程延期至2015年10月28日上午09:30开标,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日期、提交投标保证金及办理投标保证金收据的日期相应顺延。
文成县市政工程建设指挥部
2015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