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坦镇河道综合治理工程共宅坑标段补充公告02
项目编号:JS2015093
各潜在投标人:
1.原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3.4.1中:投标人应从其基本帐户一次性将全额投标保证金转入以下指定账号,投标保证金收据办理截止时间为:2015年9月17日09时30分。
修改为:投标人应从其基本帐户一次性将全额投标保证金转入以下指定账号,投标保证金收据办理截止时间为:2015年9月29日09时30分。
2.原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3.4.1中:投标人应在办理投标保证金收据截止时间前到温州市行政审批与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管理中心取得投标保证金交纳的收据,并且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出示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及复印件(指彩色扫描件或清晰复印件),否则招标人将拒收其投标文件。
修改为:投标人应在办理投标保证金收据截止时间前到文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取得投标保证金交纳的收据,并且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出示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及复印件(指彩色扫描件或清晰复印件),否则招标人将拒收其投标文件。
3.原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10.3中(5):拟派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修改为: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或水利施工企业三级项目经理聘用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4.原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10.(6)款: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建造师注册证书、职称证书。
修改为: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专业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证书。
5.开标时间、办理投标保证金收据截止时间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全部延期至2015年9月29日09时30分。
文成县黄坦镇人民政府
2015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