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JS2015086
本招标项目文成县峃院线K3+910-K4+010(峃院线与灵溪线公路平交口处)公路安全保障工程,招标人为文成县公路管理局,委托温州市华夏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于2015年9月9日在文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公开开标。现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期限自2015年9月10日始三个工作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书面形式)。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按规定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须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须署实名。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名次顺序 |
投标单位名称 |
投标报价(元) |
项目负责人 |
商务标
得分 |
技术评价得分 |
管理水平得分 |
企业资质与信誉 |
总分 |
1 |
浙江中能建设有限公司 |
1909758 |
蒋双华 |
90 |
6 |
3 |
1 |
100 |
废标原因及依据:
投标人名称 |
废标原因 |
废标依据 |
常山顺成建设有限公司 |
项目经理业绩未能体现该工程为1公里以上的公路路基工程 |
根据招标文件第45页第2.1.2款中第(6)项“投标人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和安全生产负责人资格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见附录5);项目经理、项目总工担任“附录5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中资格要求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总工的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相关业绩证明材料指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由发包人出具的公路工程(标段)交工验收证书或验收纪要,或竣工验收委员会出具的公路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或质量监督机构对各参建单位签发的工作综合评价等级证书,上述相关业绩证明材料中均未体现上述人员姓名、任职及业绩规模,则还须提供发包人或项目质量监督部门或项目所在地设区市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规定 |
异议受理部门:文成县公路管理局 电话:0577-67858635
投诉受理部门:文成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电话:0577-67816811
附未中标单位名单:
衢州市新宏建设有限公司、嘉兴市兴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嘉兴市嘉畅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浙江华泰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嘉兴市中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浙江省泰顺县交通工程有限公司、浙江正浩建设有限公司、温州市凯达交通工程有限公司、永嘉县交通工程公司、浙江成明公路建设有限公司、浙江华通路桥工程有限公司、常山顺成建设有限公司、杭州先高路桥工程有限公司、浙江经纬路桥工程有限公司
文成县公路管理局
文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5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