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代建招标项目文成县大嶨大发垟留地A地块工程(重)已由文成大嶨新区管委会列入批准建设计划,项目业主为文成县大嶨镇大发垟村留地安置建设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 留地安置户筹集款,项目已具备以下招标条件:留地安置建设办公室已委托温州建设集团建筑设计院编制了本项目方案设计,并已审查,土地未挂牌及供地,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项目概况:
本期规划的经济指标:
项目 |
指标 |
说 明 |
总用地面积 |
8878 M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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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地率 |
3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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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
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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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密度 |
23.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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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数 |
230户 |
产权证面积≥125m2/户 |
地下停车位 |
≥95辆(且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 |
地下室面积≥4449.466㎡ |
设计总面积 |
≥34934.798㎡ |
按[GB/T50353-2013]计算 |
其中住宅面积 |
≥28870㎡ |
浙江省房屋建筑面积测算实施细则计算 |
建筑占地面积 |
2069.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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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防建设面积 |
2088.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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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计划工期:880日历天,其中:项目前期:120日历天;项目建设工期:760日历天;
三、代建最高限价:完成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工作不得高于人民币400800.00元/套(户) [每套(户)产权证面积不少于125m2/户];拟设计的建筑总面积34934.798㎡,计算不得高于人民币2642.45元/m2,以上单价包含的单位价值详见第五章 项目建设概况的建设标准、价值标准内容。
四、招标范围:1、代表业主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支付全额土地出让金及土地交易税负;2、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地质勘探报告、项目建议书、监理及其他咨询、节能评估、技术服务、施工图设计、施工图审查;3、红线内的现状土地的基坑开挖、土石方外运、回填、基坑边坡支护工程;4、建安工程、设备采购安装工程、弱电(智能化)工程、人防工程、消水、消电工程、用地范围内的室外工程、绿化市政配套及围墙、供电配电、供水、燃气(2850元/户)、防雷等工程的建设;5、全部的检验检测费、竣工(专项)验收费用、各类审批费用、政府部门收取的各类规费及第五章 项目建设概况第五款建设标准、第六款价值标准内容内的价款、费用;6、代建人完成包括但不限于上述全部建设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具备使用条件完成资产交付,在工程缺陷责任期内,项目代建人应承担相应的义务和责任及费用、价款。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 暂定级及以上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及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房地产开发企业需具备:1、 自2013年1月1日来开发的项目(含在建、竣工)建筑面积累计不少于50000m2 ;2、在金融机构无任何未还贷款、借款、担保等行为 ;3、注册地在文成县域外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发放中标通知书前必须在文成县成立独立核算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机构,并符合文成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的要求的企业。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且担任本项目的负责人要求无在建项目。
3.2本次代建招标需具备符合暂定级以上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及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联合体投标,牵头人必须是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企业成员,或同时具备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及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代建能力。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 合格制。
5.申请报名
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请于2015年9月8日至2015年9月1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时至11时,下午2 时至5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文成县金龙公寓上首202报名。
6.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5年9月8日至2015年9月1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时至11时,下午2 时至5时,在文成县金龙公寓上首202持单位介绍信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6.2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 2000 元,售后不退。
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9月22 日
09 时 30分,地点为文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文成县西门街50号)。
7.2开标截止前向招标代理单位提供本工程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必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参加开标会议,委托代理人还必须携带授权委托书并加盖公章。
7.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件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9.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本项目的所有产权归属:文成县大嶨镇在大发垟村留地安置建设办公室,代建人只是以委托人的名义开发建设本项目,无权处置本项目产权、使用权,不得以本项目的名义任何方式对外融资、担保;
2、原土地(房屋)所有人在取得供地手续前自愿将份额转让给代建企业的,代建企业按照每套不低于壹拾捌万元标准回收;
3、县政府优惠的土地政策返还款部分,在款项划拔到留地建设办公室账户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代建单位;
4、代建单位回购的房产每套须向留地办公室另交5000元的管理费用;
5、代建单位购得原土地(房屋)所有人的所有权的,有优先取得设计方案1#楼的二层(4套)、顶层(2套)的模文;
6、业主与温州建设集团建筑设计院签订的合同编号:A133007191-0101的费用由代建单位支付。
7、申请人自行评估并承担代表业主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过程中的风险。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文成县大嶨镇大发垟村留地安置建设办公室
联 系 人:周月华 电 话:13868676138
联 系 人:周月跃 电 话:13625878088
招标代理机构 温州市建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胡城航 电 话: 13676404529 (684179)
2015 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