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JS2015079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文成县发展和改革局文发改基【2014】15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文成县珊溪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由县财政统筹安排。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建筑施工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后审方式。
本工程建设地点位于文成县珊溪镇:南阳、新西坑、平坑、五新、新湖、吴新、徐岙共7个村的生活污水处理工程。计划工期:90日历天、以监理单位发出的开工令起算(必须在9月30日之前完成管网工程、终端工程、10月15日之前完成接户工程(含改厕工程)。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且担任本项目的负责人要求无在建项目。
3.2温州市外企业需提供温州市外地进温备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且在有效期内。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在文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wczbtb.com上的建设工程交易栏内的招标公告中于2015年8月 6 日至2015年8月 27 日开标截止前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电子图纸。本次招标商务标评审使用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元(含制作电子标书技术服务费100元),在投标文件递交同时缴纳费用,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以下简称:投标截止时间)为2015年8月27 日9 时30分整,地点为文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收标室(西门街50号)。
5.2投标截止前向招标代理单位提供本工程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提供核对)及复印件、交易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必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参加开标会议,委托代理人必须携带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5.3项目负责人必须携带市政公用贰级及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及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同时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出席开标活动的,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不予唱标)。若有弄虚作假等行为,该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5.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文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wczbtb.com)和浙江招标投标网(http:www.zjbid.cn)及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上发布。
招 标 人:文成县珊溪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之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刘先生 联 系 人: 陈忠芬
联系电话:0577--59027009 联系电话: 13819769688
2015年8月 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