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招标文件第5页“投标人须知,特别提醒: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评标委员会初审后按废标处理:1、投标人末提供光盘;光盘内容不能正常读取;电子标书水印码和纸质商务标水印码不一致的;电子光盘与商务标纸质标书一起进行封装;2、投标文件中发现硬盘序列号或预算软件加密锁编号(包括盗版软件)一致的.”以及招标文件第7页:“投标人须知第3.7.4条规定投标文件副本份数,技术标、资格后审申请书、商务标一份正本,四份副本;刻录有商务标内容的电子光盘二份(正副光盘投标文件的水印码一致)”的规定,其投标文件作无效标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