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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成县巨屿镇工业区道路绿化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通告
来源: 浏览:1763 2013-5-21


项目编号 JSYK2013027
 
    由文成县巨屿镇人民政府建设的文成县巨屿镇工业区道路绿化工程,招标代理人为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于2013年5月17日下午15:00在文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开标。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经评标委员会评定:第一中标候选人为:温州市金鼎绿化工程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 王慧祥),投标价764273 元,第二中标候选人为:瑞安市宏伟市政建设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 汤伟林),投标价772019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现予公示。公示期限自 2013年5月21日始三个工作日。在公示期限内,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均可通过来函、来电、来访的形式,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先向招标人(巨屿镇人民政府,联系电话:0577-67703995)提出异议,认为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可在公示期内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的规定向文成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须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须署实名。
附未中标单位:
浙江金桂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展望园林建设有限公司
浙江荣景建设有限公司
宏飞集团有限公司
瑞安市建新市政建设有限公司
温州金德市政建设有限公司
上虞市宏业市政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浙江坤宇建设有限公司
附未中标单位废标原因及依据:在开启商务标阶段:发现宏飞集团有限公司的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装订。根据招标文件“(三)投标文件的编制第11.1款投标文件由商务标部分、资格后审申请书部分组成,商务标和资格后审申请书同册装订;”及招标文件(六)评标第29条“29.1款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将首先评定评审区间内投标文件是否在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所谓实质上响应,是指投标文件应与招标文件的所有实质性条款、条件和要求相符,无显著差异或保留,或者对合同中约定的招标人的权利和投标人的义务方面造成重要的限制,纠正这些显著差异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29.3.10款本须知第29.1款规定的有关情况,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作废标处理的;”。
 
投诉受理部门:文成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电话:0577-67816811
文成县巨屿镇人民政府
  文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3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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