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文成县百丈漈镇人民政府建设的文成县百丈漈镇腾飞小区排水排污工程,招标代理人为温州市华夏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于 2012年9月4日在文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开标。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经评标委员会评定:第一中标候选人为:温州市阳光建设有限公司(项目经理:李建安),评标价5314363元,第二中标候选人为:浙江鼎吉建设有限公司(项目经理:朱华良),评标价5181614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现予公示。公示期限自 2012年9月6日始三个工作日。在公示期限内,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均可通过来函、来电、来访的形式,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文成县百丈漈镇人民政府,联系电话:0577-67781841)提出异议,认为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可在公示期内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的规定向文成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须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须署实名。
投诉受理部门:
文成县招标投标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电话:0577-67816811
附未中标单位:宝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浙江东宇建设有限公司、浙江荣景建设有限公司、金华越圣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丽水业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苍南鸿基爆破工程有限公司、温州市中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温州市中海建设有限公司、宏飞集团有限公司、中匠园林建设有限公司、义乌宏胜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附未中标单位废标原因及依据:
1、丽水业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投标文件中,投标函未填写项目负责人。根据招标文件第12页第29.1项“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将首先评定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在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经过评标委员会讨论决定,丽水业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投标函中未填写项目负责人属于未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否决其投标。
2、温州市中海建设有限公司未提交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申请人企业主要负责人“A类证书” 原件、项目经理及五大员社保证明原件。根据招标文件第17页第43.4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投标人必须满足下列资格审查的必要条件,凡不能满足要求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经过评标委员会讨论决定,否决其投标。
3、浙江荣景建设有限公司的投标文件中,清单报价仅包括A地块报价。根据招标文件第13页第30.2项“评标委员会在详细评审时,发现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报价及其综合单价遗漏工程内容、工程数量、费用或发生算术错误、冒算、多报费用、少算等,累计投标报价错误绝对值总额(冒算、多报费用不得抵消缺漏费用)占投标报价1%(含1%)以上者,作为重大偏差判定作废标处理。”经过评标委员会讨论决定,否决其投标。
文成县百丈漈镇人民政府
文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www.wczbtb.com
2012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