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文成县国有建设用地(大峃镇樟台鸭头山一期)使用权挂牌出让须知修改的补充说明
为了规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活动,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招拍挂出让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以及《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等有关规定,现将2011年8月1日文成国土资源局与文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的《文成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须知(大峃镇樟台鸭头山一期)》该须知第十三条第1款修改为:1、本次挂牌出让设置底价(政府保留价),政府保留价不予公开,最高报价低于政府保留价的不予成交。本次挂牌以起始价开始报价开始报价竞买,增价幅度为100万元或100万元的整倍数,挂牌期间出让人可根据竞买人竞价情况调整增价幅度。
文成县国土资源局
文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1年 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