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采购组织机构、政府采购供应商:
为配合在全省范围内试行政府采购供应商网上报名和资格后审制度,根据《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决定自2010年10月1日起,对各采购组织机构(包括各级采购代理机构和省级采购单位)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上发布采购信息,以及各供应商查询政府采购公告,应当作如下调整,现予通告。
1.采购组织机构在“浙江政府采购网”发布采购公告的同时,必须上传电子采购文件(供注册供应商免费浏览或者下载),并在采购公告中明确该采购项目的标项内容、数量、及简要技术要求等;在中标成交公告中应当明确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中标成交金额等内容,以确保政府采购信息的公开、透明,方便社会公众监督。
2.凡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均可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凭注册用户名和密码免费浏览或者下载省级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文件;非注册供应商,自10月1日起,只允许查看公告信息,没有权限在网上免费浏览或者下载电子采购文件。
3.为鼓励注册供应商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的“供应商管理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注册供应商凡通过网上报名的,可凭网上打印的“供应商资格信息登记表”代替相应的资格证明文件,在采购响应文件免于提供相关的书面资格材料;同时在评审时,应给予其一定比例的加分或评标价格的扣除,如其中标成交的,可按其中标成交金额折算增加其诚信分值中的业绩分。
4.采购组织机构应当积极引导和指导供应商进行网上注册申请和报名,但如其因特殊原因确实不愿进行网上注册和报名的,不得阻止和拒绝其以书面形式进行报名和提交采购响应文件,其供应商的资格信息和报名预审情况应当由采购组织机构手工录入,并作为“临时供应商”与注册供应商一样进行诚信管理。如其拟被推荐为中标成交候选供应商的,应当申请注册,否则不予以推荐。
目前尚未注册的供应商,请抓紧进行网上注册申请,并请相互转告。
特此通告。
浙江政府采购网:www.zjzfcg.gov.cn
浙江省财政厅(采购监管处)
二O一O年九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