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7日上午,县委书记吴开锋主持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传达学习贯彻省委十二届七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和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文件精神,研究部署我县贯彻意见。吴开锋强调,一定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深刻认识、准确把握全会精神实质,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的决策部署上,紧密结合我县实际,深入实施“生态立县”战略措施,扎实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省委十二届七次全会是在我省加快转变发展方式、全面谋划“十二五”发展的背景下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全会听取了省委赵洪祝书记所作的报告,审议通过《中共浙江省委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决定》,系统阐述了生态文明的科学内涵,全面总结了我省生态建设的历程成效,深刻阐明了建设生态文明的重要意义,对我省今后一段时期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目标要求、主要任务、战略重点和保障举措提出了明确要求,作出了全面部署。
吴开锋强调,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内在要求;是破解发展与保护双重压力和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必由之路;是构筑文成区域核心竞争力的关键之举;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为子孙后代谋福祉的战略举措。各乡镇、部门和广大领导干部一定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深化认识,切实增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把贯彻落实省委全会精神同我县实施“生态立县”战略措施有机统一起来,着眼长远、立足当前,坚定不移地加以推进。
吴开锋要求,要牢牢把握生态文明建设的目标要求和重点任务。生态文明建设总的要求就是把文成建设成为“宜游宜居的生态小康县”。一要大力发展生态经济。要按照生态经济化、经济生态化的要求,发挥生态优势,加快建立生态产业体系,加快推进产业转型升级,缓解环境资源约束问题。二要切实改善生态环境。着力抓好保护珊溪水库水源地、节能减排工作、大力推进生态城镇建设三项重点工作。三要着力建设生态文化。不断加强生态宣传教育,加快建设生态文化载体,积极推行健康文明生活方式和消费方式。
吴开锋指出,要切实把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各级党委、政府要将生态文明建设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加强领导、指导和引导,强化思想导向、行为导向和利益导向,加快构建促进科学发展与生态文明建设的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机制,并认真编制相关规划,制定实施配套政策,不断加大生态文明建设的财政投入。要进一步完善生态建设考核机制,研究制定生态文明建设评价指标体系,定期通报全县生态文明建设量化评价情况,引导各乡镇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要通过广泛开展生态文明创建系列活动,强化生态文明建设的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全民投身生态文明建设的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着力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和监督生态文明建设的强大合力,从而在全县营造良好的生态建设工作环境。
就如何做好下一步工作,吴开锋强调,要强力推进项目建设,科学编制“十二五”规划,认真编制重点欠发达县三年发展纲要。生态文明建设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系统工程,我们一定要把保护好生态环境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硬任务,把大力发展生态经济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核心任务,把改革创新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保障,大力弘扬生态文化,营造全社会共同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良好氛围,扎实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各项工作,深入、全面地贯彻落实好省委全会精神。
吴开锋指出,贯彻落实国务院“新36条”,不仅是保持一个地方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主要动力,也是一个地方持续发展、科学发展、再创发展新优势的必然选择。我县作为经济欠发达县,政府财力不足,但民间资金充裕,一定要抓住机遇,在利用民资上有所作为。一要着力做好学用结合,转变思想观念;二要着力做好深刻理解,包装推出一批项目;三要着力做好千方百计,提供可供消费产品。
会议还学习了中组部的《组工通讯》文章。
县长汪驰传达了省委十二届七次全会精神,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应希克传达了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文件精神,县委副书记刘峰,县人大党委会主任徐世征,县政协主席刘建忠,县委常委,县四套班子其他领导,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和县直属有关单位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等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