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成县客运(旅游集散)中心工程施工监理
补充纪要1
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1.5万,诚信保证金为8.5万共计10万元人民币,合同履约担保为16万元人民币。
2、本工程招标文件第5页第7条取消。
3、本工程标箱领取时间为2009年11月27日下午14:30-17:00
地点:文成县西门街63号
4、中标人的总监到位率必须在每月实际日历天数的80%以上,每少一天罚1000元,其他项目监理人员到位率为每月实际日历天数的90%以上,每人每少一天罚500元。以后的监理全过程,总监及主要监理人员必须按投标单位资格预审中提供的现场监理机构人员一览表中承诺的人员名单到位,不得中途随意更换,如需更换必须征得业主方的书面同意。罚款总额不得超过履约担保中总监及其他项目监理人员到位率担保金额。
5、总监答辩时,总监必须到场;若总监不到场,则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且不进入商务标相关计算。
文成县长途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2009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