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成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TD200900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以及《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等有关规定,经县人民政府批准,文成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文成县大峃镇凤垟村地块的国有建设 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人:文成县国土资源局。地址:大峃镇伯温路7号。具体组织实施由文成县招投标中心承办。
二、出让地块概况和经济技术指标:
地块名称 |
地块面积
(㎡) |
土地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建筑
限高(m) |
建筑
层数 |
出让年限
(年) |
起始价(万元) |
竞买保证金 (万元)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文成县大峃镇凤垟村地块 |
2500 |
住宅 |
≤2.2 |
≤30% |
≥30% |
≤40 |
≤12层 |
70年
|
450 |
50 |
其它具体要求详见《出让须知》。 |
三、竞买对象: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尚未缴清本县土地出让金者、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另有规定的除外)。如竞得人为县外公司,须从《中标通知书》(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30天内在文成县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房地产项目开发公司,并以该新公司名义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四、出让方式:拍卖出让。
五、拍卖方式: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六 、出让有关事宜:本次公开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09年2月2日上午8时至2009年2月10日下午4时,到文成县招投标中心(县检察院一楼大厅)获取出让文件
七、申请人可于2009年2月11日上午8时至2009年2月13日上午11时到文成县招投标中心(县检察院一楼大厅)提交书面申请。逾期将不接受报名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09年2月13日上午11时。
八、公开拍卖出让的时间为2009年2月13日下午3时正,地点为文成县招投标中心五楼。
九、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文成县招投标中心(县检察院大楼内)
联系电话: 67892997 67892993
联 系 人: 赵小姐 林先生
开户单位: 文成县土地出让金财政专户
开 户 行:文成县 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帐 号: 201000037913849
文成县国土资源局
文成县招投标中心
2009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