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成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TD2008013号
经文成县人民政府批准,文成县国土资源局决定公开挂牌出让位于文成县樟台乡樟台村(包塘屿)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
号 |
土地
位置 |
土地
面积
(m2) |
土地
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
年限
(年) |
保证金(万元) |
起始价
(万元) |
容积
率 |
建筑
密度 |
限高(m) |
绿地率 |
1 |
樟台乡樟台村(包塘屿地段) |
939 |
商服(加油站) |
≤0.5 |
≤35% |
≤7 |
≥30% |
40 |
20 |
80 |
二、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具有润滑油零售企业均可申请参加(尚未缴清本县土地出让金者、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另有规定的除外)。如竞得人为县外公司,须从 (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30天内在文成县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并以该新公司名义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三、出让方式:出让方式为挂牌出让,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受让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08年12月2日至2008年12月22日,到文成县招投标中心(县检察院大楼一楼大厅)获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08年12月22日至2009年1月4日,到文成县招投标中心(县检察院大楼一楼大厅)提交书面申请。交纳挂牌、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09年1月4日上午11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投标、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文成县招投标中心将在2009年1月4日上午12时前确认其挂牌、竞买资格。
六、公开挂牌出让的时间为2008年12月22日至2009年1月4日下午15时正,地点文成县招投标中心。
七、未中标者保证金在5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息),中标者按规定签订合同,保证金抵作出让金。逾期不签出让合同或不交清土地出让金的作自行放弃中标论处,没收保证金。
八、在挂牌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具体事宜详见挂牌出让须知。
九、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文成县招投标中心(县检察院大楼内)
联系电话: 67892997 67892993
联 系 人: 周小姐 林先生
开户单位: 文成县土地出让金财政专户
开 户 行:文成县 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帐 号: 201000037913849
文成县国土资源局
文成县招投标中心
2008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