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成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标出让公告
TD2008007号
经文成县人民政府批准,文成县国土资源局决定公开出让位于文成县大峃镇环城南路凤溪花园9—1号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
号 |
土地
位置 |
土地
面积
(m2) |
土地
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
年限
(年) |
保证金(万元) |
起始价
(万元) |
容积
率 |
建筑
密度 |
限高(m) |
|
凤溪花园9—1号地块 |
22034 |
商住 |
≥1.0≤2.0 |
30% |
≤60 |
商业40
住宅70 |
1500 |
14500 |
商业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30%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三级以上(含三级)的企业均可申请参加(尚未缴清本县土地出让金者、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另有规定的除外)。如竞得人为县外公司,须从《中标通知书》(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30天内在文成县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房地产项目开发公司,并以该新公司名义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三、出让方式:出让方式为招标出让,招标报名时间截止时,若报名单位少于3家,则自动转为挂牌出让。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受让人。
四、本次公开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08年8月25日上午8时至2008年9月5日下午5时,到文成县招投标中心(县检察院大楼内)获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08年8月25日上午8时至2008年9月8日下午15时以前到文成县招投标中心(县检察院大楼内)提交书面申请。交纳投标、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08年9月8日下午15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投标、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文成县招投标中心将在2008年9月8日下午16时前确认其投标、竞买资格。
六、公开招标出让的时间为2008年9月9日上午10时正,地点为文成县招投标中心。
若转为挂牌出让,挂牌时间:2008年9月9日上午8时至2008年9月18日上午10时,挂牌增价幅度为人民币10万元或10万元的整数倍,在挂牌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受让人须负责在小区内建设一个建筑面积不少于150平方米的卫生社区服务站无偿移交给政府使用,该建筑面积不计入宗地建筑容积率。
2、受让人需提供建筑面积不少于1328平方米安置房,安置房按现房2270.5元/平方米计价(包括所有相关税费及区内配套在内)由政府回购用于留地安置,该建筑面积不计入宗地建筑容积率。
具体事宜详见出让须知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文成县招投标中心(县检察院大楼内)
联系电话: 67892997 67892993
联 系 人: 赵小姐 林先生
开户单位: 文成县土地出让金财政专户
开 户 行:文成县 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帐 号: 201000037913849
文成县国土资源局
文成县招投标中心
2008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