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经县人民政府批准,我中心受县国土资源局委托公开招标出让文成县珊溪镇岭坳门政府待出让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
一、 出让地块位置:
本次出让地块位于文成县珊溪镇岭坳门地段。具体位置及四至范围以县规划建设局的珊溪镇岭坳门政府待出让地块规划红线图为准。地块总用地面积7670.39平方米,建筑限高≤52米,建筑密度≤50%,容积率≤2.8。有关经济技术指标以文成县规划建设局的文规设字(2007)018号为准.土地用途为商住用地,让让年限,商业用地40年,住宅用地70年,使用期满后可依法办理续用手续。
二、出让方式和竞买对象:
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一次性决标方式,出让起始价1450万元。参加竞买对象必须是开发资质在三级以上(含三级)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本次出让设政府保留价)
三、招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时间定于2008年1月16日下午15时正,地点:文成县招投标中心(体育场路检察院大楼五楼)
四、报名及有关事项:参加投标企业请于2008年1月14日 (星期一)上午8时至2008年1月15日(星期二) 下午16时前止向文成县招投标中心报名登记,领取招标出让有关资料(双休日除外)。报名时请携带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单位公章等有效证件,委托他人代办的必须递交由委托单位法人签名并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本次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300万元,保证金以专户入帐时间为准。开户名:文成县招投标中心: 开户银行:文成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帐号:1103101101201000214324。竞得者保证金抵充地价款,未竞得者保证金在招标活动结束后第二天开始退还,保证金不计利息。
五、其他事项详见招标出让须知,本公告与招标须知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联系地点:文成县招投标中心(体育场路检察院大楼一楼)
联系人: 林先生 周小姐 电话:67892993 67892997 13968915600(615600)
文成县招投标中心
www.wczbtb.com
二OO七年十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