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成县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TD200500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等法律规定,经县人民政府批准,我中心受县国土资源局委托公开招标出让县体育中心游泳场馆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 一、出让地块位置: 本次出让地块位于文成县大峃镇体育场路与文化路的交叉路口,县体育中心的西北侧。 二、出让地块规划要求: 本次出让地块总用地面积3700.1平方米,建筑限高≤70米,建筑密度≤35%,容积率≤3.5,小车停车位80个,小区内配套建设一座公共厕所。土地用途为商住用地,商业用地出让年限40年,住宅用地出让年限70年,使用期满后可依法办理续用手续。 三、出让方式和竞买对象: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一次性决标方式,出让底价为人民币2580万元。参加竞买对象必须是开发资质在三级以上(含三级)的房地产开发公司 四、报名及有关事项:参加投标者请于2005年 11月23日 (星期三)至2005年12月12日(星期一) 下午5时止。向文成县招投标中心报名登记,领取招标出让有关资料(双休日除外)。报名时请携带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等有效证件,并交纳报名资料费500元,本次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200万元,保证金必须在12月12日(星期一)下午5.00点以前缴入文成县招投标中心帐户(文成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帐号1103101101201000214324)。未竟得者退还保证金,竟得者按规定签定合同,保证金抵作出让金,不签定合同的视为放弃竟得权,保证金不予退还。 五、招标时间: 2005年12月13日上午十时正,地点:文成县招投标中心(体育场路检察院大楼五楼) 六、其他事项详见招标出让须知,须知与本公告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联系地点:文成县招投标中心(体育场路检察院大楼一楼) 八、联系人: 林先生 赵小姐 电话:67892993 67892997 13968915600 615600
文成县招投标中心
二OO五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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